施兆聰 施兆聰律師事務所主持律師/嘉德法律事務所合署律師
在人口高齡化、房價高漲與雙北市房屋老舊的多重效應下,如何將不動產以最小成本傳承下一代是至關重要的課題。而12月與1月更是父母親善用每人每年贈與稅免稅額新台幣244萬元之旺季,如妥善運用,則雙親可在數週內合法贈與子女976萬元之資產而無任何贈與稅;特別是贈與不動產如以公告現值為計算基礎時,有極大的誘因。但筆者在此提醒—不動產的傳承應謹慎評估,否則子女潛在的稅捐負擔將達數百萬元以上。
筆者檢視近年接受稅務諮詢、都更諮詢或撰寫遺囑時之實例,常見的情況是父母親持有老舊的雙北市店面、住宅已達三、四十年以上,而年歲漸長、體況漸差;或者近期開始有建商嘗試整合,擬進行都更、危老等改建。父母親或出於減免後代「遺產稅負擔」之愛心,或恐難以走完動輒十年以上之改建長路,而擬提前將不動產贈與子女。然而以節稅而論,這極有可能是不理智的安排。
理由在於:父母親如將上述老舊房產生前贈與子女,除繳納贈與稅、契稅、印花稅、地政規費外,最駭人的往往是因持有土地數十年,而高達七位數以上的土地增值稅。再者,子女如依公告現值受贈不動產,因取得成本遠較市價為低,則未來子女如依市價出售該房產,在房地合一新制下將被認定有較多之所得,而產生甚高之房地合一稅。相較下,如子女透過繼承取得上述持有數十年的房產,在適用遺產稅之免稅額、扣除額與稅率後,較諸土地增值稅,於大多數個案皆更為有利;同時,繼承取得之房產,土地部分於日後出售時,土地增值稅之漲價總數額以被繼承人死亡時之土地公告現值為起算點,房屋部分並可沿用較為有利之房產交易所得稅(即俗稱舊制)。孰優孰劣,高下立判。因此,在父母與子女感情和睦、子女間不會爭遺產、無使特定子女提前取得特定不動產等需求之情形下,單純以節稅為最主要考量而言,生前贈與持有數十年的房產實較繼承不利。
在高齡浪潮下,資產傳承日益重要,除生前贈與外,遺囑、信託、保險等法律工具亦屬不可或缺。即便是程序最簡易、成本最低廉之遺囑,如父母能製作一份公允且合法有效之遺囑,並將遺產分配記載清楚,不僅子女能夠信服、感念,還可避免繼承人間簽立遺產分割協議時橫生枝節,並節省印花稅,發揮巨大效益。而在不同個案中揀選正確有效的工具即仰賴專業,因此,讀者日後進行資產規劃或預立遺囑涉及不動產時,應先諮詢具專業法律或稅務知識之律師、會計師,在通盤審酌總資產與個別繼承人情況後,方能作出妥適的安排。例如:台灣自2015年起,將律師高考分為四組而有不同之專業考科,其中一組即為財稅法組,此類具有法律與稅務知識之律師,可供讀者留意。
此外,因詐騙猖獗與管制不確實,導致常有假律師、假代書、自掛「法律顧問」等頭銜之不肖人士,向民眾提供法律諮詢或撰寫書狀等服務並收取費用。提醒讀者:以律師為例,在諮詢或委任律師前,務必上網搜尋「法務部律師查詢系統」,輸入律師姓名,確認其律師資格、相片、是否加入律師公會、是否遭受懲戒等。切勿盡信名片、朋友介紹或私人網頁資訊,以保障權益。
《工商時報 》:都更規劃錯誤 平白多繳百萬稅款 - 日報 - 工商時報